年底前大型地下開采礦山及露天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
近日,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《關于制定綠色礦山計劃臺賬的通知》,進一步明確綠色礦山建設任務、時限及標準,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。
《通知》強調,綠色礦山建設是落實省委、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,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、踐行綠色發展理念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選擇,是新時代礦山企業的生命線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縣(市、區)要在充分了解礦山企業訴求和建設意愿的基礎上,對轄區內礦山企業進行全覆蓋清查梳理,分時分類列出建設計劃臺賬。明確大型地下開采礦山及露天礦山2020年底要全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縣(市、區)要主動擔當、靠前服務,切實擔負起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推進和監管責任。礦山企業要簽訂綠色礦山建設承諾書,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簽訂綠色礦山建設責任書,圓滿完成《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和《河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(2018-2020)實施方案》確定的綠色礦山建設基本任務。